关于模型无线电项目《社会体育
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模型、无线电运动的开展,根据国家体委颁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结合模型无线电运动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模型、无线电运动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在国家体委群体司统一部署、指导下,由国家体委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航管中心)组织实施。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航管中心主要职责:

(一)制订本项目技术等级细则。

(二)制订本项目专项理论、技术培训大纲,选编培训教材。

(三)本项目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考核、评审以及其他管理工作。

(四)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有关本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计划。督促、检查地方执行《制度》和本办法情况。

(五)协助尚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一级和一级以下本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六)向国家体委群体司报告执行本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的情况。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以下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制度》规定的权限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本项目相应级别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计划。

(二)接受本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申请,负责本项目相应级别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考核、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检查、监督下级体育行政部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四)向上级体育行政部门报告执行《制度》和本办法的情况。

第五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可委托同级体育总会或单项协会部分或全部负责本项目有关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工作,并报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申请

第六条 以下人员可以申请授予本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一)体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专业运动队、体协等部门从事模型、无线电运动项目群众活动的技术指导或组织管理的人员。

(二)各类学校从事模型、无线电运动项目活动的辅导教师。

(三)少年宫、科技馆站、少年之家、青少年活动中心模型、无线电项目的辅导员。

(四)其他从事模型、无线电运动项目群众活动的技术指导或组织管理人员。

第七条 申请授予本项目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或晋级均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提出,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本地区没有相应的机构或尚未开展此项业务,可向临近地区或上级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四章 审批

第八条 各地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立即按《制度》规定报相应级别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应定期按《制度》规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考核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体育行政部门、主管部门人员和有关项目专家组成。社会体育指导员评审委员会人数为9或11人,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评审委员会人数为5或7人,考核小组成员由评审委员会委任。

第九条 业务考核方式包括:笔试、技术测试和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只在国家级进行)。笔试内容包括体育理论、方针政策、管理知识和专项理论。专项技术采取实际测试方法评定,内容由考核小组规定范围,申请人自行选择,并事先通知申请人做好技术准备。论文题目由申请人提出并经考核小组同意。

第十条 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之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除笔试、技术测试成绩外,应考虑实际教学能力和组织活动的能力。工作能力以过去工作成绩为主要依据,技术指导型和组织指导型两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知识能力要求各有侧重(细则另行制订)。

第十一条 评审通过后报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批准后由批准授予的体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证章,通知申报人办理登记手续,然后报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评审未通过者或建议降低申报等级者,由受理单位通知申请人。

第五章 培训

第十二条 申请授予本项目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或晋级者,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业务培训。凡有模型、无线电活动的地区,应根据《制度》规定的权限有计划地按排本项目的有关业务培训,使有关人员都有参加培训的机会。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地区应介绍有关人员参加跨地区或上一级的业务培训。

第十三条 业务培训分函授和集中授课两种方式。培训师资和教学条件必须符合《制度》的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 业务培训大纲根据国家体委制定的培训大纲编写,增加本项目专项理论技术内容。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模型无线电运动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按《制度》规定的批准授权分级进行日常管理,主管部门要确定主管工作人员,建立定期注册制度,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活动情况的档案制度,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表彰、奖惩、晋级和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

第十六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按《制度》规定的范围和主管部门的委托积极从事模型、无线电群众活动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跨地区迁移时,要按《制度》的规定办理迁出、迁入注册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在试行过程中由国家体委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补充。